新药品管理法背景下生产销售假药的相关法律问题及立法建议文献综述

 2022-12-23 05:12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课题背景和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2001年以后,又一次修订。本次修订涉及了药品管理的多方面的内容,集中反映了药事领域监管理念的变迁。本文主要从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入手,探究背后的监管问题。

药品无论从社会意义还是监管意义来说,都应该作为特殊的商品来看待,假药自然也不同于一般的假冒伪劣商品。在我国,假药的定义较为复杂,且历经变迁,在政策和法规演进过程中,不容忽视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2014年7月,为病友从印度代购格列卫的普通外贸企业负责人陆勇被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案由为“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2015年2月,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对陆勇的不起诉书,否定了“销售行为”的判断,并且从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对陆勇的行为进行了定性。2018年7月,以陆勇为原型的《我不是药神》被搬上银幕,关于假药的认定及裁量再一次引起了社会关切。2019年11月,上海郭桥案改判,未经批准进口药品并销售药品谋利的行为从“销售假药罪”改成“走私罪”处罚。

药品关系到国计民生,对于涉及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进行妥善的监管。目前涉及到制售假药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领域,法学学者和司法工作者、一线民警从理论和实践角度阐述了该行为的定性、裁量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然而,几乎没有研究从整体监管的领域展开。因此,本文尝试立足于监管大系统,整合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剖析监管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本文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为依据,主要研究假药定义变动之后,生产销售假药监管发生的变化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并初步评价。

1、辨析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认定及裁量

根据《刑法》和《药品管理法》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相关规定,辨析不同情形下针对假药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处理。

2、剖析当前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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