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极大变化。
我国离婚率开始逐年攀升,而结婚率却逐年下降,这一情况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使夫妻双方获得一个冷静思考的缓冲期,我国在2021年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然而,这一制度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仍然存在着诸多尚不完善之处,在司法试点与民政部门实际施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因此,该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值得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二、研究现状(一)国内研究现状目前国内学者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离婚冷静期是否构成对离婚自由的干预大部分学者认为,离婚冷静期并非对婚姻自由的干预,离婚冷静期是平衡不同价值的产物,设立离婚冷静期正是对离婚自由的贯彻,如曾嘉慧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不是对婚姻自由的损害,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为离婚自由设定边界。
也有部分学者并不赞同此观点,如人大代表蒋胜男认为,《民法典》应当删除离婚冷静期,称法律不应该用少部分人的情况一刀切地对待整个想要离婚的群体。
不能因为要对冲动型离婚给予冷静期,而忽略其他类型离婚当事人的权利。
2.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的长远效果有待考察大部分学者认为离婚冷静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离婚率,减少了冲动离婚现象,有效缓解了因离婚率高而产生的社会问题,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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