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其在人民生活中的典型表现之一便是电信网络诈骗监管的覆盖率如何与现代通讯和移动支付技术的迅猛发展齐头并进。
因此,科学使用现有信息技术手段,判断公民需求,将政府力量进行协调与整合,为公民提供无缝隙且非分离的整体性治理服务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在整体性治理下可以充分发挥该理论优势,破除碎片化弊端,以公众为中心,以整体性为取向,以综合组织为载体,通过新型治理方式与治理工具,为政府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监管活动中提供支持。
一、整体性治理相关研究综述(一)整体性治理理论历史研究在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方面,国内理论研究中最早作出贡献的是复旦大学竺乾威教授。
2008年发表的《从新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对当时尚为新思想的整体性治理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分析与评价,填补了国内整体性理论研究的空缺。
与新兴整体性相对的,便是碎片化。
碎片化政府管理模式体现了效率的原则与分工的价值,但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遍应用,碎片化模式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因此出现了去碎片化、走整合型的相关研究:谭海波、蔡立辉(2010)从历史起源入手,指出碎片化治理是什么、有何弊端,提出应以整合取代碎片化,构建整体性政府的管理模式,将机构、信息资源、业务、服务与沟通渠道进行整合,对以此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进行反思与扬弃。
在此基础上,周伟(2018)指出,碎片化治理不仅无法适应新时代公共事务管理的需求,徒劳增加治理成本、沟通成本,同时也是引发公共问题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