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一、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药品作为一项特殊商品,其价格既由市场经营环境决定,同时也受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影响。
长期以来为了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切实为患者减轻负担,我国政府部门一直在探讨改进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由各省独立探索到跨区域联盟,再到现在由国家组织的全国药品集中带量招标采购[1]。
由于药品采购牵动着患者、医疗保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制药企业等多方利益,是三医联动的重要节点,在保证药品临床质量、降低药品价格、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及医药服务行为、推动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相继实施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4 7试点、4 7试点扩围、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药品采购的品种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扩大,规则不断完善,社会接受度稳步提升,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正向着常态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2]。
今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从明确覆盖范围、完善采购规则、强化保障措施和健全运行机制等多个维度,对下一步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出重要部署。
可以预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为进一步深化医改的突破口,未来将在新政指导下持续发力。
本文通过对目前药品带量采购的发展现况及特点进行分析,并对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思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当前正在及今后可能面临的挑战,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科学的展望,以为之后的医改之路提供一定的借鉴参考意义[3]。
二、文献综述1、发展现状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改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须通知》,《方案》要求4 7带量采购政策由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进行试点,试点城市由北京,天津,重庆,上海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1个城市组成。
2019年3月底,政策在全部试点城市落地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