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标
医药行业在投资界拥有“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的美誉,2003年英国《金融时报》500强企业所属行业中,制药业是仅次于银行业的全球最有投资价值的行业。我国目前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制药大国,可生产化学原料药1300多种,总产量80余万吨,其中有60多个品种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化学药品制剂30多种剂型、4500余个品种;在全球已经研究成功的40余种生物工程药品中,我国已能生产18种其中部分药品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中成药产量60余万吨,中成药品种、规格达8000多种;可生产医疗器械近50个门类、3000多个品种、11000余个规格的产品。医保商会分析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不含医疗器械)约10688亿美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在3500亿美元左右。今后5年,全球医药销售将保持4%-7%的增长率,医疗器械市场将维持8%以上的增长率。2015年我国医药外贸突破千亿,在世界大环境的各种风险中低速增长。而国际结算是医药进出口业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关系着国际贸易是否成功完成的关键步骤。国际结算中的风险会对我国医药国际贸易造成威胁,而这些风险都是人为可控的。中国信保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风险分析报告》指出,北美虽然经济加速复苏,但其经济政策调整存在不确定性;欧洲一些地方信用风险明显升高;亚洲市场面临较大结算风险;拉丁美洲地区经济呈持续恶化趋势;非洲风险波动较小,但其绝对风险水平仍属全球最高。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为保证我国的医药进出口业务能够顺利完成,应充分了解国际结算各方式中存在的风险,做好防范措施。本文运用辩证分析法,立足国际结算三种主要方式的特点,并结合医药行业进出口业务的特点,详细分析它们存在的风险,并为我国医药外贸企业如何防范这些风险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二、文献综述
医药产业是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产业,一直是发达国家竞争的焦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入世后我国医药产业参与了经济全球化进程,成为世界医药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医药贸易接受了世界市场的洗礼,并和其他成员国一样受到世界贸易组织统一规则的约束和保护。国外放宽了对中成药的检验标准,取消了很多限制,有利于我国传统的中医、中药产品走向世界。然而相比于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十分复杂又富于变化,各国政策法规、人文习惯的不同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风险。很多风险是不可抗的,企业很难通过自身避免。结算作为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环节,其中的风险可以通过企业提前防范而减少,甚至消除。进出口双方一旦达成协议,确定结算方式,就可以通过分析结算中的风险提前做好防范工作,使交易顺利结束。
我国医药进出口贸易的国际结算方式与其他商品的国际贸易相同,主要是汇付、托收及信用证。可以从它们各自的特点出发,研究风险的具体因素。谢元展在《国际贸易的结算风险防范》一文中指出汇付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其中电汇最为常用,具有高效、快捷、准确、安全的特点。托收根据是否附带商业单据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托收是商业信用,出口商先发货,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款。信用证是银行信用,该种方式严格遵循UCP600,独立于贸易合同,银行只根据相符交单付款。
《国际结算方式的收汇风险及其防范》中,王茜提到电汇又分为“前T/T”和“后T/T”,即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预付货款对出口商较为有利,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所以如果我国医药企业在进口药品时与对方达成的是这种结算方式,就面临着出口商收到货款不发货的风险。货到付款对进口商很有利,那么我国药品出口商面临着将药品运出,对方却不付款的风险。王茜认为在国际贸易中货运单据代表着货物的所有权,跟单托收要求付款人或承兑后银行才能将单据交给付款人,因此出口商承担的风险相对减轻 ,但有时与汇付中的货到付款一样面临着进口商拒绝付款的风险。由于药品的特殊性,拒付的原因有很多:(1)当地口岸药检所按本国药典检测药品不合格,进口商以药品不达标,无法通关拒付;(2)进口商还未拿到本国的药品进口注册证就签订合同并要求出口商发运药品,导致药品运到后海关无法放行;(3)进口商资信差,存在欺诈问题;(4)进口国政治原因。即使进口商不付款或不承兑就无法提货,但遭到拒付后,出口商对已运出的药品的存放与处置同样棘手。一些药品的储存条件很高,要求冷库存放或低温存放,所以药品在海关滞留后的存放问题也会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李向东在《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与风险防范》一文中分析了信用证方式的四种风险:(1)“软条款”的风险。如在国际贸易术语选择中设置软条款,使得履约过程极难操作;对信用证的生效附条件,导致信用证实际无效,不产生任何约束力;设置“客检条款”,则引入的第三方也会对信用证的履行产生种种影响。(2)被骗的风险。进口方伪造信用证或不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3)被拒付的风险(或不符点风险)。信用证中的开证行以自身信用承担独立的付款责任,正是由于信用证运作的独立性,对不符合信用证的交单拒付是合理的,就使一些进口商有机可乘。利用信用证只处理单据而不涉及货物的特点,当货物市场价格变化对自身不利时,在单据中挑毛病,以达到降价、迟付、少付的目的。资信欠佳的开证行也往往站在其客户的立场,挑剔单据,以非实质性问题拒付,帮助客户达到目的。
认识了各种结算方式中存在的风险,就可以针对风险提出防范策略与建议。无论我国的医药企业是进口商还是出口商,无论以哪种方式结算,认真严格的调查对方资信都是防范风险的第一步。以汇付方式结算时,王丽萍、卞红飞提出应尽量采用预付货款的方式,也可以与银行保函等相结合的方式。托收方式,王敬粘建议(1)出口托收委托书中指示要明确完整,如进口商详细的名称地址、交单条件、拒付证书及拒绝后的货物处理、指定需要时的代理等。(2)出口商尽量选择即期付款方式,注意有些国家所谓的“当地习惯”。(3)处理进口代收业务时,银行应认真核对收到的代收单据和代收面函,在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再行放单。(4)对银行而言,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托收指示及URC等国际惯例处理业务,尽量选择自己的代理行作为代收行。吴小花在《外贸企业国际结算风险及其防范》中对信用证方式的风险提出的建议是(1)认真审查开证行的资信能力。(2)仔细审核信用证。(3)善于识别信用证中的软条款。谷素华补充说:目前国际社会的信用欺诈司法约束严重不足,尽管国际社会为促进贸易公平健康发展而制定了一系列公约或规则,但对如何惩治信用欺诈尚未足够完备和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目前,可实行(1)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2)对贸易合作国进行风险评估;(3)签订由官方承保的信用保险;(4)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及专职机构且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研究思路
(1)研究主题:医药进出口业务中的国际结算方式风险
